携猎犬追撵扑咬野兔 四川5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
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钟坤靓
在四川全省禁猎期间,一群猎犬爱好者提前看好狩猎位置,相互邀约,身背电瓶,头戴探照灯,夜晚牵着猎犬来到杂草丛生的工业荒地、深山老林,采用强光照射、猎犬追撵扑咬、布设陷阱等方式打猎,大部分人是为了打野味解馋,也有人公然将猎物在朋友圈售卖。
近日,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获悉,这起非法狩猎案中,涉案草兔、斑鸠、泥猪等“三有”动物达1300余只,涉案价值60余万元。该案中,12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,其中5人获刑。
朋友圈公然售卖野兔
警方巡线追踪挖出背后犯罪团伙
2020年6月,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一名叫蔡某的男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大张旗鼓做起了卖野兔的生意。为证明自家野味是纯天然的,蔡某还晒出了完整的狩猎视频,这一举动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。
根据《四川省实施办法》规定,每年3月至7月为全省禁猎期,各地公安机关严打非法狩猎、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。蔡某顶风作案,狩猎及贩卖的野生动物数量到底有多少?背后是否还有其他人参与?为了不打草惊蛇,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决定先悄悄摸排,深挖拓线。
大队长谌登红向记者透露,为进一步核实线索,民警将微信头像改成了美女的照片后,成功添加了蔡某的微信。在蔡某的朋友圈中,民警收集到更多蔡某狩猎和贩卖野生动物的证据。“更新频率很高,他只要打猎有收获,就会立即发朋友圈寻求买家。”谌登红说。
顺着蔡某这条线摸清了整个团伙的犯罪事实。2020年12年,蔡某被刑事拘留,次年6月,包括蔡某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。
强光照射、猎犬追咬
猎犬爱好者邀约野外狩猎
猎狗狩猎
蔡某这个团伙实际上是由一群猎犬爱好者组成。他们有一个猎犬训练交流群中,起初,大家只是聊训犬经验,后来逐步演变成交流如何狩猎,并渐渐将狩猎想法付诸实践。
根据警方调查,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期间,蔡某伙同雷某某、何某某、毛某某、谢某等人,提前选好位置,互相邀约到野兔、野鸡等这些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荒地,使用强光探照灯照射空地,等发现目标后,用探照灯照射动物眼睛,导致暂时性致盲,减缓逃跑速度。这时,他们放开绳套,数只猎犬同时追撵,对猎物围捕追咬。依靠这种方式,该团伙光是狩猎的野兔就达200余只。除此之外,他们还用猎夹、鸟网等禁用工具捕杀斑鸠等野生动物。
用猎狗狩猎到的野兔
据办案民警介绍,该团伙将狩猎当作一种兴趣爱好,有时点位选择精确,一晚上就可能收获十多二十只,有时也可能空手而归。
捕获的这些“战利品”主要用于自己食用,有人也用来款待宾客,有人用来当作珍品送给他人。不同于团伙中其他人,蔡某除了自己食用外,还将自己狩猎的部分野生动物在朋友圈售卖。有时,他也会从其他人手中寻找货源转卖给他人。
“人最多的时候,一次性7、8个人一起狩猎,地点主要集中在广安、重庆、成都和眉山多地。他们往往会选在深夜开展猎捕行动,在强光照射下,狩猎更加容易。”谌登红说。
据介绍,警方共查获夜间照明工具19套,猎狗11只,猎夹8个,鸟网5个,涉案草兔、斑鸠、泥猪、野鸡、果子狸等“三有”动物1300余只,涉案价值60余万元。
记者了解到,该案中5人因非法狩猎罪获刑。其中,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;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缓刑1年;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;毛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,缓刑6个月;谢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,缓刑2个月。
(图片由警方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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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四川动物》 网址: http://www.scdwzzs.cn/zonghexinwen/2022/0426/1996.html